连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连州市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连府〔2025〕51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的相关规定,经连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委员会评定,民间文学《孟宾于续句成诗传说》等24个项目在历史、艺术、民族学、民俗学、社会学、人类学、语言学及文学方面具有公认的重要价值,符合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申报要求,向社会公示后,没有收到异议。现列入连州市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并予公布。
各镇(乡)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国家、省和清远市有关法规和政策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传承和管理工作,切实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水平,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连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2日